海南爱动体育讯 11月8日,秋意氤氲,寒冬之始,体育职鉴工作座谈会在石家庄举行。这一天是一个平凡而不平常的日子,“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迎来了第十个年头。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巡视员、副司长范广升,总局人事司副司长李业武,总局人力中心副主任姜兴华及总局人力中心原主任金华省等出席座谈会。来自全国28个省区市职鉴站的80名体育职鉴工作者参加此次交流座谈会。
自2006年体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正式开展以来,已经走过整整十年时间。十年工作之际,回溯向前,意义非凡,“鉴”证不凡。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在“理论制度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组织实施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等四个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并已初见成效。十年风雨兼程、十载春华秋实。全民健身事业的新蓝图,需要更多高素质的体育专业技能人才源源不断的输送和产出。面对新的任务和形势,全体体育职鉴工作者将鉴往知来,坚定信心,励精图治,奋勇争先,在新的十年里再谱职鉴工作新华章。
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体育行政部门的公共服务性事业,是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体育行业技能人才队伍,保护群众基本健身权益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体育产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专业化的人才支撑,也为进一步加强运动员保障,拓宽退役运动员就业渠道开辟了新的途径。
1、理论制度体系方面
职业技能鉴定规程、鉴定站管理办法、考评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基础性文件在工作初期就已形成,但是“无法可依”是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深入开展的短板。经过积极的努力和争取,国家“对以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明确写入《全民健身条例》,为推动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作深入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作为配套实施办法,中心目前正在集中力量研制《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以及《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报告》。部分省区市体育部门也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各种工作途径积极寻求支持,力争在地方性法规中体现、明确统一体育行业从业人员资质标准方面的内容。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展的政策依据和理论基础不断丰富。
2、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方面
2001年、2006年分别发布了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场地工职业标准,2007年完成游泳救生员新职业申报,2008年完成体育经纪人新职业申报,奠定了体育职业技能鉴定四个特有职业四轮驱动的基础。后续通过与项目中心合作或者是直接组织专家的方式陆续开发了14个鉴定项目的培训大纲、考核鉴定实施细则等技术文件,出版了16种职业资格培训教材。2012年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体育行业职业信息修订工作,体育场地工更名为体育场馆管理员,运动防护师写入职业分类大典,进一步强化了体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依据。
3、组织实施体系建设方面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2005、2007、2008、2009、2011年分五批批准同意全国28省市分别成立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目前,山西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也在积极筹备建站。全国共确立500余家培训基地,培训鉴定整体工作衔接有序。截至2016年10月底,全国已累计培养包括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救生员、体育场地工、体育经纪人在内的体育市场服务人员246829人次。退役运动员职业转型培训形成常态化,工作不断深入。建立了技能大赛、专业大会等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体育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品牌。
4、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截至去年底,全国共培养各特有职业考评员2016名,培训教师1190名,质量督导员41名。成立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专家指导委员会,游泳救生专业委员会,健身教练、潜水指导员、羽毛球指导员专业委员会,目前共有委员67人。另外,全国已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