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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三人篮球竞赛规程出炉! 篮球大项中增设三人篮球分项

发布时间:2017-07-03 17:30:31  |   来源:国家体育总局网站  |   点击:4818

资料图

  爱动体育讯  7月3日,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三人篮球竞赛规程》的通知。为做好东京2020年奥运会备战工作,体育总局决定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篮球大项中增设三人篮球分项,设4个小项。


  一、竞赛项目
 
  (一)男子三人篮球:青年组、公开组
 
  (二)女子三人篮球:青年组、公开组
 
  二、派队办法及运动员资格
 
  (一)派队办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火车头体协、前卫体协、煤矿体协均可派队参加。各单位可选派男女青年组、公开组各2支队伍参加预赛。


  其中:青年组1队为省市代表队,参赛队员仅限于2016至2017年在中国篮球协会注册的各CBA、NBL、WCBA俱乐部和所属青年队以及各体育局青年队的运动员。但是,已经参加过全运会篮球预赛并取得前8名的单位,只允许即将参加全运会篮球决赛的12人名单以外的队员报名参赛;之前没有在中国篮协注册的单位,可选拔本单位优秀运动员组队参赛,但不得使用其他单位的注册运动员。青年组1队可使用省市名称。如“北京队”、“广东队”、“火车头体协”等。


  青年组2队和公开组两支队为社会代表队。青年组2队和公开组1队、2队均是各单位通过组织本单位选拔赛而产生的优胜队伍,其中,可以是城市、俱乐部、企事业单位、高校等,参赛运动员不得是2016至2017年在中国篮球协会注册的各CBA、NBL、WCBA俱乐部和所属青年队以及各体育局青年队的运动员。解放军可以通过选拔赛组成基层连队、军校、战区机关等代表队。各省市青年组2队和公开组队伍名称使用“自用名”,如“沈阳市”、“武汉新星俱乐部”等。
 
  2.大学生体协可通过组织选拔赛,从中选派男女青年组、男女公开组各2支优胜的高校队伍参加预赛,队名使用学校名称;
 
  3.其他体协可以通过选拔赛,从中选派男女青年组、男女公开组各2支优胜队伍参加预赛,队名可使用“企业名”;
 
  4.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可组织男女青年组和男女公开组各2支队伍参加预赛。队伍产生和命名原则与各省市一致。
 
  (二)运动员资格  
  1.报名运动员年龄:青年组报名运动员必须是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2岁以下)。公开组报名运动员年龄不做限制。
 
  2.参加本届赛事的运动员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运动员参赛资格另行确定。
 
  3.1名运动员不得同时代表两个单位参加比赛。
 
  (三)资格审查:各参赛队必须由责任单位(甲方)和运动员(乙方)签订全运会参赛协议(中国篮协将提供协议模板)。此协议将作为运动员资格审查的重要材料在第二次报名时与身份证复印件一起提交。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办理比赛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险有效期应覆盖全运会比赛的各阶段。赛前在赛区核对保险单据和身份证原件。
 
  各单位首先要对本单位参赛队员的资格进行内部审查。报名截止后,中国篮协将在官方网站对运动员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出现资格争议,提出质疑方必须向中国篮协递交相关书面报告和证据。中国篮协接受申诉后,责成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后须提供和解协议方可参赛。公示期内未圆满解决者将被禁止参赛,该队员也不得再进行替换。
 
  三、报名办法
 
  (一)第一次报名:各单位于2017年7月10日前以传真的形式向中国篮协提交参赛确认函(传真号010-51696004)。确认函内容:我单位确认参加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三人篮球比赛,拟报男子青年组省市代表队×支、男子青年组社会代表队×支、男子公开组代表队×支、女子青年组省市代表队×支、女子青年组社会代表队×支、女子公开组代表队×支(加盖省区市体育局、行业体协公章);逾期未确认即视为不参赛。
 
  (二)第二次报名:各参赛队打印报名表(附后)上报,参赛名单截止至2017年7月25日。先传真至中国篮协,再将运动员参赛协议(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与加盖公章的纸质报名表一起邮寄至中国篮协(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通正国际大厦14层,三人办收,电话010-51696025)。赛区秩序册以主办单位审核通过的资料为准,报名时运动员需附电子版照片(需标注“姓名+组别+队伍名”发至cbayin@163.com),运动队报到时需要提交体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运动员公示期为7月26日至8月3日。公示期满以后,不再受理运动员资格纠纷。但是,资格受到质疑的,中国篮协也将进行认真核查,经核实确实不符合参赛资格的将取消所在参赛队比赛成绩。
 
  (三)8月4日在北京进行分组抽签。
 
  (四)预赛阶段每队可报领队1名(可由教练员兼任)、教练员1名、医生1名、运动员6名。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并出具健康证明,方能报名参加比赛。赛区负责接待每队6人(其中运动员4人),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赛前如出现伤病,只能在第一次报名的6名运动员中替换。赛前联席会上确定4名运动员参赛,参赛运动员名单、号码一经确认后,不得更改。比赛开始后出现伤病,根据国际篮联的比赛通则,不得再进行替换。
 
  决赛阶段每队报4名运动员,只能在首次报名表中的6名运动员中产生,1名领队(可由教练员兼任),1名医生。赛区负责接待6人,需交纳一部分食宿费(具体参见补充通知)。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四、竞赛办法、竞赛时间和比赛地点
 
  (一)预赛
 
  男子青年组:2017年8月10日-14日,比赛地点见补充通知;
 
  男子公开组:2017年8月13日-17日,比赛地点见补充通知;
 
  女子青年组:2017年8月10日-14日,比赛地点见补充通知;
 
  女子公开组:2017年8月13日-17日,比赛地点见补充通知。
 
  预赛第一阶段,报名参赛队以抽签方式排入32个(暂定,根据报名情况调整)小组,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各组前2名进入预赛第二阶段比赛;
 
  预赛第二阶段,按照分组对阵落位进行交叉淘汰赛,最后排定全部名次,男女青年组前15名、男女公开组前16名晋级决赛;
 
  天津男女青年组1队不参加预赛,直接参加决赛。
 
  (二)决赛
 
  2017年8月22日-26日在北京举行。
 
  (三)决赛竞赛办法
 
  决赛分为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和第二阶段交叉决赛。
 
  1.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16支参赛队分四组(A、B、C、D组),根据预赛名次蛇形排列落位,天津青年组1队列第16位次最后落位,然后进行小组单循环赛,预赛阶段的比赛成绩带到决赛阶段,排出小组名次,每组前2名晋级第二阶段交叉决赛。
 
  2.第二阶段交叉淘决赛
 
  进入交叉决赛的队伍,以A组第1名对D组第2名、B组第1名对C组第2名对阵,A组第2名对D组第1名、B组第2名对C组第1名,进行交叉淘汰赛,比赛胜者决出1-4名,比赛负者决出5-8名。
 
  (四)竞赛规则: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三人篮球规则及国际篮联最新规则解释。
 
  (五)使用指定比赛用球(符合国际篮联三人篮球项目要求的篮球)。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三人篮球男女青年组、男女公开组各奖励前8名,前3名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奖励证书,其它名次者只颁发奖励证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预赛各赛区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1队,运动员每队1名,裁判员2名,赛区分别给予奖励,提供奖杯或奖品、证书。决赛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办法执行。
 
  六、报到
 
  (一)各赛区将制定运动队接待补充通知,赛前与各队联系报到时间、地点。运动队可提前两天报到,比赛结束第二天离会。提前报到和延后离开需要与赛区协商并需负担相关费用。
 
  (二)参加本次比赛的全体参赛人员都必须由球队所在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和复印件。
 
  七、技术官员
 
  (一)预赛技术官员(技术代表、仲裁和裁判员等)由中国篮协选派。决赛技术官员由中国篮协提出建议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确定。
 
  (二)预赛裁判员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技术代表、裁判长提前2天报到;决赛裁判员、技术代表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八、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按照《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九、仲裁委员会
 
  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全国篮球竞赛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决赛阶段比赛,每场比赛赛区必须安排仲裁录像并安排网络转播。
 
  十、其它
 
  (一)比赛服装
 
  每队须有深浅两种不同颜色比赛服装各两套,号码印制清晰并严格按最新《篮球规则》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服装广告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或另行通知)。赛前联席会检查比赛服装,不合格者必须改正后方可参赛。
 
  (二)记录台
 
  各赛区通过培训,选派二级和二级以上裁判员担任各场次的记录台工作。临场工作按《三人篮球规则》规定执行,由技术代表监管。
 
  (三)技术统计
 
  各赛区须使用统一的技术统计软件对本赛区的全部比赛进行技术统计。
 
  (四)成绩资料
 
  赛后一周内,赛区须将秩序册、成绩册和赛区工作总结、裁判工作总结邮寄至中国篮协存档(并发电子邮件)。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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