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动体育讯 近日,海南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各中小学校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措施,确保“三操两课”(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课、课外活动)的正常开展。
小学各年级每周4课时,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学生三年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中上满216课时,修完12个模块,修完12个学分。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下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不少于一小时的集体体育锻炼活动。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削减、挤占体育课和体育活动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初、高中毕业年级每天体育锻炼时间。
目前,我省部分中小学生身体素质,特别是爆发力、力量、耐力素质及肺活量等指标有所下降,学生视力不良率继续上升,综合体能明显下降。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学校体育课时、学生每天体育运动量不足,体育活动时间得不到保证是其主要原因。
《通知》指出,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有效开展。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报告、公布和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制度,充分发挥评价对增强中小学生体质的积极导向作用。
此外,各地各校要根据教育部、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长跑、足球等运动的要求,因地制宜,坚持“立足校园,扎根班级”的原则和学生年龄、性别和体质状况,积极探索适应学生特点的体育教学与活动形式,有计划、有目的引导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开足足球、篮球、游泳等形式多样的体育运动,形成学生体育锻炼的热潮,有效改善学生的身体形态和机能,提高运动能力。
各单位学校要主动加强与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在体育项目规划、经费投入、条件保障、训练指导和竞赛组织等方面争取为学校运动队建设发展提供支撑和服务。中小学要将创办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俱乐部以及训练基地作为促进学生群体体育活动的重要抓手,发动学生参与,把面向全体学生的群体体育活动与提高课余体育训练水平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广泛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促进课余体育训练,提高训练水平,通过课余体育训练、竞赛活动,带动、促进学生群体体育活动,发掘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强调,完善督导评估制度。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生体育、体质健康专项督导制度,定期开展以开足开齐体育课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和实施《标准》为重点的专项督查,实行督查结果公告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公布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学生开足开齐体育课每天锻炼一小时等执行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家长的监督。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体育工作评估不合格的学校,对其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制,其负责人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同时也要健全检查指导制度。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学校体育工作、学生体质健康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要进一步明确校长、班主任、体育教师、任课教师在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中的责任,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学校体育工作进行检查。
(来源:海南省教育厅 编辑:梁美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