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动体育讯 日前,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海南省教育厅制定并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义务教育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根据《意见》规定,从2017年起,将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从2018年起取消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宋庆龄奖学金、“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加分项目。
》》12门科目纳入学业水平考试
《意见》表明,根据《海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规定,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美术、音乐12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等为考查科目,各教育部门、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将生物实验操作技能纳入考查科目。考试范围为教育部颁发的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学内容。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地理7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闭卷笔试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2门科目实行开卷笔试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实行现场测试,各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提供自选项目供学生选择;音乐、美术及考查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查方案,各市县(含洋浦,下同)具体组织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注重日常考查
《意见》表明,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也是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综合素质评价要记录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内容,重点是学生成长过程中参加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党团与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情况的记录及成果,各学科学习成绩和成果,体育和艺术特长以及参加活动的成果等体现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社会实践能力的关键表现。
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从初中一年级开始做好写实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学校要在每学期结束时及时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整理遴选、审核、公示等工作,为每一位学生建立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学生毕业时,提取经过审核、公示的相关材料形成《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为高中阶段学校选拔学生提供依据或参考。
》》录取将参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
《意见》指出,高中学校招生将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作为门槛,其中“省一级学校”和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A等或B等级的考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对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的要求,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确定;若在录取时,各录取学科总分相同无法区分时,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以及本校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办法,自主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在自主招生中,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招生学校应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前向社会公布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录取办法,确保使用程序规范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科学合理确定普职招生规模
《意见》显示,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学校应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此外,我省将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城区薄弱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20年市县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比例达到50%以上。继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措施。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招录取加分项目,逐步将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进一步完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查公示制度。
》》成绩以各科等级和原始分总分呈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各计分科目等级和各计分科目原始分总分呈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10门科目的考试成绩均以A、B、C、D、E、F六个等级呈现。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9门科目的成绩等级,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全省当年考生人数按A等级10%、B等级20%、C等级30%、D等级20%、E等级15%、F等级5%依次确定。
体育与健康学科成绩等级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其中A等级40-50分,B等级35-39分,C等级30-34分,D等级25-29分,E等级20-24分,F等级0-19分。
》》各科目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3个科目各120分
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4门科目各100分
》》体育与健康科目50分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的考试或考查成绩直接以“合格”和“不合格”呈现,其结果与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一并记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
生物、地理2门科目卷面分各100分,2019年(即2017级初中学生,以下递推)各按卷面分30%计入录取总分,2020年各按卷面分40%计入录取总分,2021年起各按卷面分50%计入录取总分。
》》考试时间:
全省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7门科目考试安排每年6月25-26日进行,生物和地理2门科目考试安排在每年6月27日进行,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九年级下学期3月—4月进行。
》》取消的加分项目
从2017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
从2018年起取消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宋庆龄奖学金、“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加分项目。
此次《意见》将进一步完善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来源:海口日报 编辑:黄钰婷)